通知公告
学院职称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闫利君、石迎爽两位同志提交的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考核评议,认为此两位同志的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、业绩、贡献均达到了讲师(高校)职称的认定条件,同意上报认定,特此公示。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与认定不符的情况,请向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如实反映。
公示时间从2021年6与21日------6月25日。
受理电话:010-61595135
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职称考核评议工作小组
2021年6月21日